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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周报】“双减”半月通报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教育一周要闻

1,青岛停止部分类型审批业务

2,海南将停止暑期机构学科类培训

3,校外培训机构退租等问题请求支持

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双减”半月通报制

5,天津市教委解读“双减”政策

6,北京市中小学不再组织暑期线下活动

7,北京怀柔区鼓励机构后收费或一课一销

8,家庭教育机构不得组织营利教培

9,好未来励步宣布品牌全面升级

10,精锐教育将继续提供家庭教育及托管服务

01

青岛市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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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1年8月6日起,青岛市停止三种类型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业务,一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二是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明确,自2021年8月6日起,停止上述培训机构的审批业务,包括已经递交申请材料尚未批复和许可证已经颁发正在办理登记等审批业务。同时,对已经提交审批材料、进入审批程序但尚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上述三类培训机构,审批部门、教育部门应主动联系其举办者,对其进行“双减”政策的宣传。

02

海南省将全面停止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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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实现“双减”工作目标。

根据通知,海南省将全面停止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全面停止线上线下针对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格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同时,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此外,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海南省各地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03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呼请相关利益方对校外培训机构退租等问题给予支持

8月9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微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外部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现有校外培训机构业务与前景带来战略性影响。

众多校外培训机构因原来承租的办学场所与业务前景已无法匹配,需要紧急退租,并将租金用于退还学费、裁减员工补偿等。一些机构向协会反映出现退租困难并存在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且押金和已预付的租金无法退还等问题。

为此,协会专门向参与立法人员、法学专家、专业律师等进行专门咨询并进行论证。认为前面所述校外培训机构遇到的房租问题属于《民法典》规定之情形,适用第五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出租方不应将此视为违约,不应收取违约金,并应退还押金和所预付的部分租金。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呼请相关利益方对有关校外培训机构退租等问题给予理解和支持。此外,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表示,校外培训机构与出租方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协会也将全力维护会员单位、行业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有需要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04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文明确“双减”半月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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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通知》明确,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

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通知》强调,为加大工作督促力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05

天津市教委解读“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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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天津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对“双减”工作进行权威解答。天津市教委表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3-6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同时,全市已有近400家机构停止了暑期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销售“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课程”的行为。

06

北京市中小学不再组织暑期线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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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北京市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了《北京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明确了秋季开学防疫工作要求。

李奕表示,北京在严格落实全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坚持比社会面防控更加从严从紧,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高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

李奕还对京内师生员工返校、京外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京外高校师生员工和新生返京返校和到校报到提出了要求。

此外,李奕提到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须的暑期会议活动一律推迟或取消,或改为线上形式。同时,中小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再组织暑期线下活动,暂停暑期所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取消各级各类夏令营等活动。

07

北京市怀柔区:鼓励教培机构先培训后收费或一课一销

8月11日,北京市怀柔区教委召开义务教育“双减”工作部署会,围绕培训时间、培训收费、资金监管、营利转非营利、恢复线下培训前置条件等9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

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之间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下的培训时间不晚于20:30。各机构已于7日全面停止暑期线上线下所有的义务教育学科类的培训,高中阶段培训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执行。

二、各机构要妥善处理好存量课时,解决好存量课时问题。可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退费,家长有需求退费的要满足家长需求,按照所上课时费用标准,剩余费用要足额退费,在退费问题上不能与家长发生纠纷。第二种方式是消课,消课时间为9月1日后,周一到周五晚5:30到8:30进行消课。

三、在市场监管局登记营利性机构要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机构。

四、为坚决遏制住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将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

五、机构每期招生收费前,要将招生计划、课程设置、招生广告、收费标准等报区教委审核备案,备案后才能新收费。

六、各机构要坚决执行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指导家长将学费缴纳到资金监管平台中,决不能私下收费。

七、各机构必须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诱导收费方法来引导家长规避示范文本合同。

八是鼓励培训机构实施先培训后收费或一课一销的培训收费模式,真正体现教育的公益属性。

九是机构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任何形式和内容的线上培训,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或语言类线下培训,包括设有学科类国家课程规定的内容。

08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不得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为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职责是指导和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而不是为未成年人提供学科教育等服务。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作出有针对性规定:

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二、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三、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09

好未来励步宣布品牌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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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好未来旗下儿童素质教育品牌励步宣布品牌全面升级,发布全新品牌主张——“每一步,自在生长”,并将在全新的励步儿童成长中心推出戏剧、美育、益智、口才、读物五大素质教育产品。

励步表示,新推出的素质教育产品更加注重探索和唤醒孩子内在天性的力量,通过文化、科学与艺术的多重滋养,打破知识与能力的边界,搭建技能和素养的桥梁,带领孩子们从“物质满足”走向“精神富足”。

10

精锐教育将继续提供家庭教育及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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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精锐教育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告精锐学员及家长书》,表示原有一对一形式还会继续坚持培养和学生学习力相关的素质教育。

在这个基础上,将原有的家庭教育、心理辅导、作业答疑、生涯规划四大块,加上技术赋能,定位为个性化家庭教育及托管中心(非学科培训)。

精锐教育表示,会继续大力发展,把个性化家庭教育及托管中心(非学科培训)作为精锐的特色。

未来,精锐教育将持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和担当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品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决保障所有学员家长的教学服务及相关权益不受影响,还将继续在周末及寒暑假,提供家庭教育及托管服务(非学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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